當前位置:首頁 > 技術支持 > 食用、食品類 > GB2760-2014中對硫酸鈣規定的變化
GB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于2014年12月24日發布,并于2015年05月24日開始實施。代替了2011年04月20日發布,2011年06月20日實施的GB2760-2011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。
與GB2760-2011相比,GB2760-2014對于硫酸鈣的規定主要有如下變化:
一、調整了食品添加劑硫酸鈣的使用規定
1、GB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中對于食品添加劑硫酸鈣的使用做出了如下規定:
硫酸鈣(又名石膏) calcium sulfate
CNS號18.001 INS號516
功能 穩定劑和凝固劑、增稠劑、酸度調節劑
食品分類號 | 食品名稱 | 最大使用量/(g/kg) | 備注 |
04.04 | 豆類制品 |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| |
06.03.02 | 小麥粉制品 | 1.5 | |
07.01 | 面包 | 10.0 | |
07.02 | 糕點 | 10.0 | |
07.03 | 餅干 | 10.0 | |
08.02.02 | 腌臘肉制品(如咸肉、臘肉、板鴨、中式火腿、臘腸)(僅限臘腸) | 5.0 | |
08.03.05 | 肉灌腸類 | 3.0 |
2、而GB2760-2011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中對食品添加劑硫酸鈣使用規定如下:
硫酸鈣(又名石膏) calcium sulfate
CNS號18.001 INS號516
功能 穩定劑和凝固劑、增稠劑、酸度調節劑
食品分類號 | 食品名稱及分類 | 最大使用量/(g/kg) | 備注 |
04.04 | 豆類制品 | 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| |
07.01 | 面包 | 10.0 | |
07.02 | 糕點 | 10.0 | |
07.03 | 餅干 | 10.0 | |
08.02.02 | 腌臘肉制品(如咸肉、臘肉、板鴨、中式火腿、臘腸等)(僅限臘腸) | 5.0 | |
08.03.05 | 肉灌腸類 | 3.0 |
3、與GB2760-2011相比,GB2760-2014中恢復了食品添加劑硫酸鈣在小麥粉制品中的應用范圍,且最大使用量為1.5g/kg。
二、食品添加劑硫酸鈣依然被列入了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名單
GB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附錄C“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使用規定”中將硫酸鈣列入了“可在各類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,殘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劑名單”。
2008年,國標GB2760-2007《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》中未將硫酸鈣(石膏)列入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名單,眾多啤酒生產廠家和有關行業被迫修改工藝文件,給實際生產中帶來困惑和麻煩。
由中國釀酒工業協會啤酒分會牽頭,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負責具體組織,青島啤酒、百威啤酒、燕京啤酒、雪花啤酒等啤酒公司及磊鑫石膏(作為食品添加劑硫酸鈣(石膏)行業的唯一公司)聯合參與,歷時兩年對增加硫酸鈣(石膏)列入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名單提出修訂意見,上報國家衛生部批準。
2011年5月13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下發GB2760-2011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中已將硫酸鈣(石膏)正式列入可在各類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,殘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劑名單,至此,啤酒及相關行業采用食品添加劑硫酸鈣(石膏)作為發酵輔料的合法標準問題得到正式解決,相關工藝文件可以正式恢復。
2014年12月24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的GB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中,食品添加劑硫酸鈣被列入了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名單維持不變。只是在重新調整后的食品工業加工助劑名單表C.1中,硫酸鈣由原來的序號12調整到序號13。
同時GB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中還增加了附錄F“附錄A中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索引”。